冷卻塔平面布置的原則和要求如下:
為了避免或減輕飄滴、霧和噪聲對廠區、居住區及建筑物的影響,冷卻塔應布置在下風向,并應有適當的距離。冷卻塔間凈距及冷卻塔與附近建筑物的距離應按表6-2執行,符合表6-2的規定要求。
應盡量避免布置在熱源、廢氣和煙氣發生點、化學品堆放處(含倉庫)以及煤與廢棄物等的堆放處附近。
冷卻塔之間、冷卻塔與其他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應滿足冷卻塔的通風要求,并應滿足管、溝、道路、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要求,以及冷卻塔和其他建筑物的施工和檢修場地要求。
開放式冷卻塔的長邊應與夏季主導風向垂直,與周圍建筑物的凈距宜大于30m。
多格毗連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的平面宜采用正方形或矩形。當塔的平面為矩形時,邊長比不宜大于4:3,進風口宜設在長邊。
當機械通風冷卻塔格數較多時,宜分成多排布置。每排的長度和寬度之比不宜大于5:1。
機械通風冷卻塔的進風口,宜符合下列要求:
1)、單側進風的塔進風口宜面向夏季主導風向。
2)、雙側進風的塔進風口宜平行于夏季主導風向。
相鄰的冷卻塔之間的凈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逆流式自然通風冷卻塔之間,不應小于塔的進風口下緣的塔筒半徑。橫流式自然通風冷卻塔之間,不應小于塔的進風口高的3倍。當相鄰兩塔幾何尺寸不同時,應按大的塔計算。
2)、周圍進風口的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不應小于塔的進風口高的4倍。長軸位于同一直線上的機械通風冷卻塔塔排之間,不宜小于9m。長軸不在同一直線上相互平行布置的機械通風冷卻塔塔排之間的距離,可采用0.5~1.0倍塔排長度;并不應小于塔的進風口高的4倍。
3)、周圍進風的機械通風冷卻塔與建筑物的凈距,應大于進風口高度的2倍。
4)、自然通風冷卻塔與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距離,不宜小于風筒式自然通風冷卻塔進風口高度的2倍加0.5倍機械冷卻塔(或塔排)的長度。
5)、當無法滿足表6-2要求時,應采取相應措施:
①、計算在設計條件下塔體相互干擾對進塔空氣濕球溫度的影響。
②、考慮進風阻力的影響。
③、對相鄰建筑物采取必要的防凍、隔聲措施,使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
6)、為了減少濕熱空氣的回流,應盡量避免冷卻塔多排布置,盡量避免使冷卻塔夾在高大建筑物中間的狹長地帶。
